觉得特别特别对不起他。
我们相恋时光虽不长,可是在一起时,他总是对我很宠溺,就是那种认定了你,只想对你好的宠溺。
我如果别别扭扭不接受他的宠溺,他会有些霸道的非常生气。
就像萧刹与赵清婉前期的相处模式一样。
这种感觉,后来再也不曾体会到。
今生,也应不会再体会到。
他明明是一个其实也缺爱的男人,可是,他却如此愿意为自己喜欢的女孩付出自己的宠爱。
这么好的他。
可我,连一个正式的分手理由都没有给他,也没有经过他的同意,就单方面选择了最粗暴最伤人的一种方式,与他就这么结束。
然后,让他永远找不到我。
与他分手几年后,当我身边有了一个让我乏味的人,我却无意中得知,我们当年分手后,他曾先后写过两封信到我家里。
当年,我们互相交换过家里的地址。
得知他曾写过信给我,我心里更加难过,更加伤感,也更加想念他。
后来问我妈,到底是怎么回事?为什么你从没跟我说过这事?
我妈告诉我,当时家里一收到他的信,我爸拆了看之后就烧掉了,她也不知道信里写的是什么。
至今,我也没问我爸,他在那两封信里对我写了什么?
时过境迁,我更没有勇气问。
我怕问了,只会给自己再徒添伤感。
后来,我也鼓起勇气给他曾抄给我的地址,寄去了一封简短的信,问他现在过得好不好?
但是我没有收到他的回信。
或许,他也压根儿就没机会见到这封信,或许,他身边早就有了别人,不想再回我的信吧。
自从得知他曾写过两封信给我,我对他的思念更加无法控制地越来越浓。
过去相处的点滴,也越来越刻骨铭心。
总是一想起,便伤感不已,忍不住泪流满面。
他家的地址很好记,但我还是一直记在一个很小很小的电话本上,至今仍珍藏在我的衣柜里。
我想,等我老去的那天,把他家的地址放在我的衣服口袋里一起带走。
他家的地址有“朝阳”二字。
所以我在小说的第272章,赵清婉让小穆子在澜山茶园的庭院为萧刹找个好位置时,特意吩咐他,要找个朝阳的好位置。
这不是对他的故意冒犯,就像,在赵清婉心里,萧刹其实从未死去。
岁月一年一年流逝,我也一年一年成长。
成长是件可喜,也可悲的事。
可喜之处自不必说。
而可悲在于,越来越成长的我,特别容易察觉到男人的庸俗。
所以,但凡觉得这个男人很庸俗,我心里对他的厌倦马上丛生。
是的,除了他。
我所有曾付出过的感情,我都想收回,也都后悔。
我也想把初恋这个美好的称谓,正式赋予给他,并且,永不会收回,永不会后悔。
他也本就是我名副其实的初恋。
这是他应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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